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

“華爾街之狼”(The Wolf of Wall Street)


“華爾街之狼”(The Wolf of Wall Street) 改編自前美國證券交易員及詐欺犯喬登.貝爾福(Jordan Belford)於2008年出版的同名自傳,為大導演馬丁史柯西斯(Martin Scorsese)和李奧納多迪卡皮歐(Leonardo DiCaprio)自2002年”紐約黑幫”(Gangs of New York)、2004年”神鬼玩家”(The Aviator)、2006年”神鬼無間”(The Departed)、2009年”隔離島”(Shutter Island)後第五部合作的電影,只能說他們倆真是太合拍了。


喬登.貝爾福1962年生,25歲時進入證券投資業,27歲開設自己的證券公司Stratton Oakmont,專門將未上市的雞蛋水餃股賣給一般投資人。憑著優秀的銷售技巧賺取高額佣金,迅速累積財富,成為億萬富翁。37歲時因為洗錢及股票詐騙被起訴,41歲時入獄服刑,43歲出獄.。出獄後出了兩本自傳,賣出電影版權,並在45歲那年開始開立每場30,000美金的銷售技巧講座,幾年間就賺了美金一百八十萬。他被法院判決必須償還受騙投資人共計美金110.4萬不法所得,扣掉己經償還22.2萬,他在巡迴講座中宣稱將在2014年底償還剩下的全部金額。


白手起家的創業家,一向是小說電影的好題材,讀者觀眾可以從其奮鬥的過程中獲得啓發,興起有為者亦若是的效法心。喬登.貝爾福的故事揭開華爾街金錢遊戲的神祕面紗,只要將公司包裝成有發展、有前景,再加上一點內線消息做調味料,就足以讓人心甘情願掏錢出來買股票,股票經紀人只要不停地販賣這種夢想,佣金就賺不完。另一種玩法是先以低價大量收購快倒閉或乏人問津小公司的股票,然後再美化財務報表,在媒體網路耳語間散布利多消息,造成市場上想買卻買不到的奇貨心理以拉抬股價,再趁高價拋售手上持股大賺一筆。


在本片中,股票經紀人過著high過頭的生活,吸毒嗑藥嫖妓酗酒賭博樣樣都來,奢侈揮霍瘋狂來消耗過剩的精力。影片花了大半時間來仔細描述這些荒淫的日常生活,大量的裸體和男女歡愛場面重現周朝紂王的「酒池肉林」場景,每個人拼命笑拼命鬧,彷彿必須要榨出身體內最後一滴精力才行。李奧納多演出恰如其分,有脫離本身的明星光環直接跳進另一個銷售天才光環中的感覺,很用心同時也很用功,當中一場嗑過頭的戲,可以將肢體演譯成那樣不是件簡單的事,重點是觀眾有被說服那是喬登.貝爾福在地上打滾,不是李奧納多。


馬丁史柯西斯的風格很好認,本片讓我想起其前作「賭國風雲」(Casino),也是由勞伯狄尼洛飾演的Ace來作第一人稱主述者,充滿史詩風格的賭場黑幫發跡傳。但老實講,三小時太冗長了點,而且有點頭重腳輕的感覺,若是能去掉一些不必要的對話,會較緊湊流暢。而且由於篇幅比重的關係,讓人誤以為若要像喬登.貝爾福這樣成功賺大錢,只要會唬爛懂糜爛夠瘋狂即可,而不是著墨在他可以毅然決然斷絕酒與毒品,另起爐灶做電視行銷,並在出獄後開立的激發潛能講座也一樣賺大錢。到底是什麼樣的魔力?令人好奇。這才是想看的重點,但是我想,那不是300元的電影票可打發的了,真厲害,超完美的置入性行銷,佩服。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