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

尤.奈斯博 ( Jo Nesbo )"魔鬼的法則"


在第二部「復仇女神的懲罰」充滿希望的結尾中,眼看就要揭開警界的黑幕,就快要看到湯姆的狐狸尾巴時,卻在本書一開始,在唯一可以舉發警界黑幕的祕密證人神祕失蹤後,全部砍掉重練,幾個月不眠不休的調查重新回到原點。

無法將殺害夥伴愛倫的幕後黑手繩之以法的挫折,讓哈利掉入萬丈深淵。他酗酒曠職、自我放逐、像一個廢人,無心經營感情、振作精神,下意識用懲罰自己的方式來面對內心深處的愧疚。

就在此時,奧斯陸出現了連續殺人犯,這正是本書的主線。

我一度著迷 FBI 在偵辦連續殺人案時,根據犯案的手法、現場所遺留的簽名、以及受害者本人的特質、地緣和時間等相關因素所做的犯罪者側寫,將凶手的性別、年齡、種族、工作、家庭、外形等勾勒出來,藉以縮小嫌疑犯偵查範圍,加速緝捕行動。而警探在追查線索所運用到知識的廣度及深度,往往也令人折服。

比如說,「埃及人認為定情戒要戴在左手中指,因為那是"愛的血脈"Vena Amoris,直接從心臟通到左手中指。」所以凶手砍掉被害人左手中指,間接証明證明兩人的關係。這你怎麼可能知道?

在這類戲劇或小說中,凶手佈線,警方解謎,對立的兩方形成親密的共同體。一方急切地想要了解另一方的動機和需求,我需要懂你、了解你,才能抓住你。某方面來看,兩方就像深陷情網的戀人一樣,只是缺少羅曼蒂克的氣氛罷了。

讀到作者的第三部小說,發覺他喜歡同步用第一人稱敘事在情節中將犯案者的自白置入。剛開始覺得與前後文不相干有點擾人,事後卻覺得這是很有意思的動機建構。而他當然不會一開始就告訴你事情的真相,他要你像哈利一樣從頭開始尋找線索,跌趺撞撞遇到各式各樣的人。或有嫌疑,或無辜,或彼此間巧合的相繫,證明了人與人之間的那點緣份存在,都像是冥冥之中已經安排好的。

當然我被錯誤地引導了好幾回:以為那個走私軍火的單幫客就是凶手,在被女友發現槍枝時下一秒鐘就要將她斃了;或是那個有道德潔癖,和女友做愛時不准她動或發出聲音的業務員就是凶手;或是湯姆並不是為了一己私利去違背警察的操守跟軍火販掛鉤的;或是哈利在走投無路下很有可能答應湯姆入夥?

關於哈利和湯姆這個部份,作者寫的很成功。兩人從剛開始的敵對關係,到成為共同查案的交心夥伴,再到最後的對決,充滿戲劇性。讓兩大高手過招,不能把反派塑造成草包,這樣沒什麼看頭。所以我們看看對照起哈利「獨行俠、酒鬼、是部門裏最恣意妄為且令人頭疼的人物。」

湯姆卻是「部門裡最優秀的明星警監,他總是隨時待命、精明強悍、而且幾乎都馬到成功。辦事牢靠、工作紀錄毫無瑕疵,每位同仁都尊敬他。簡而言之,他是主管夢寐以求的理想部屬。湯姆具備出色的領導能力,未來等時機成熟,十之八九會坐上犯罪特警隊隊長的位置。」

這樣的人你要憑什麼去抓他的把柄呢?而且湯姆的清除理論,在正常體制外執行正義的做法,行為也頗有俠義風範。哈利簡直一點勝算也沒有,而這也是好看的地方,劇情層層堆砌,轉折大卻有條理,真是好精彩呀。

哈利辦案,除了主線外,我特別喜歡看他的私生活。並不是像「課長島耕作」一樣,著重在他與女人間的香豔關係。哈利就是個墮落的酒鬼,但他認真起來,用強大意志力維持清醒,從心底深處全力以赴的模樣很吸引人。那是一種可以掌控自己人生,可以掙脫泥沼的態度,莫名地正向積極,很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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